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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教育 学校狠抓落实!曹妃甸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曹妃甸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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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曹妃甸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关于曹妃甸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及职教中心要紧密结合实…

  近日,曹妃甸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关于曹妃甸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及职教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区学校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方案》指出,要认真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学校法治宣传为主阵地,不断提高全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方案》指出,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适应中小学生身心成长和接受能力;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要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方案》指出,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关心帮助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父母离异、服刑等人员的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等问题。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及青春期卫生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抵抗挫折能力,科学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强调,各中小学要积极争取所在镇(乡、街道)政法、公安、司法、城管、行政执法和群团组织等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协同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要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多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关于曹妃甸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曹妃甸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全面发展相结合、与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相结合、与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结合、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学校法治宣传为主阵地,不断提高全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原则。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法治教育的特点,适应中小学生身心成长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法治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采取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资源整合性原则。将法治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与各种教育活动相结合,融入到教育活动过程中;与必要的专项教育相结合,形成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治教育格局;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全区青少年学生的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学生的必修课内容,并根据学生的知识层次和年龄特征,努力形成渐进、合理、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受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

  (二)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创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新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并遏止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政法、司法、共青团、普法办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力量。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民法典》《刑法》《国旗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禁黄赌毒、反邪教等的教育,积极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知识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因人、因时、因材开展各项法治教育活动。小学法治教育以法律启蒙教育为主,利用道德与法治为主要教材,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手段,向学生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初中法治教育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利用道德与法治为主要教材,增强学生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高中法治教育以感受法律的作用和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理解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主,利用思想政治课必修课,了解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通过选修课,掌握生活中常见法律知识,促进学生形成理性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中职学校要在完成普通中学法治教育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学生掌握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选聘好法治副校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法律业务水平高、能够胜任讲授法治教育课的政法干警及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各校应聘请不少于两名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制讲座,每年度举办专题讲座4次以上。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普法骨干作用,帮助学校拟定法治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协调员,树立示范员,干好信息员。

  (四)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关心帮助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父母离异、服刑等人员的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等问题。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及青春期卫生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抵抗挫折能力,科学指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各学校要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楚,建立管理档案,落实班主任网格化管理责任,抓好班级干部网格点工作,确保特殊青少年群体不掉队。

  (五)组织开展好“法治教育主题班会”。学校要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讲解典型案例,撰写心得体会。要利用主题班会课组织开展好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分析真实案例,了解法律法规,加深学法印象。

  (六)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各学校要组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利用墙报、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创作法治书画作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演讲比赛等活动。要紧抓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初、节假日前、“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都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主题法治教育利用纪念日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七)组织开展好仪式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入队、入团、入党宣誓等仪式中,精心组织,持之以恒,培养学生爱法、敬法、守法意识。

  (八)组织开展好法治“双进”活动。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代表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或者到监狱、戒毒所、戒毒劳教所参观。学校组织学生代表旁听有关案件审理、到国家强制机关参观时,除法律有规定外,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

  司法机关组织好“现身说法”。司法机关要加强指导与协调,组织有教育意义的刑释人员、吸贩毒人员到学校开展犯罪经历讲诉,使青少年从心灵深处受到触动,自觉遵纪守法。

  (九)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整治,时刻关注校园周边不良“网吧”、新型毒品、敲诈勒索等影响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把法治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达到净化环境和教育学生的双重效果。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校园内治安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巡逻。对学校发生的暴力事件要及时制止,妥善处置,既要保护学生权益,又要加强法治教育,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要求全区各学校建立健全各中小学法治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协调运行机制,确保法治教育工作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同时,要建立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多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抓好队伍培训。各学校每个学期至少要对全体教师进行1次以上针对青少年的专题法律教育培训,区局要指派有关人员参加,使培训工作更有效。同时,各学校要经常组织各年级班主任召开座谈会,交流教育心得体会,总结工作经验。

  (三)社会支持配合。要把法治教育和司法实践相结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贯穿于整个学校法治教育的始终,各中小学要积极争取所在镇(乡、街道)政法、公安、司法、城管、行政执法和群团组织等有关部门的关心与支持,协同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法律知识,使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

  (四)落实经费保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是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把好法治宣传教育关。各学校要安排专门的普法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工作落实。

  (五)设立监督机制。要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责任制和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评比奖励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工作,确保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持续科学发展,推动全区学校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 编辑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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