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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齐努力 共同抓“双减”!曹妃甸出台《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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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

      6月13日,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场镇党委、政府,区各派出机构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指出,要着眼建设曹妃甸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推动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提升。
  《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方案》明确,要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别由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并制定审批设立标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审批。
  《方案》强调,要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一起来看《方案》全文——
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办发〔2021〕40号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冀办传〔2021〕55 号 ) 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唐办传〔2021〕68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环境和秩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 ,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着眼建设曹妃甸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教 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推动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 ,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 ,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按照“减负 提质”总体目标,一年内实现作业总量整体压减、作业内容彰显五育并举、作业质量全面优化,课后服务全面覆盖、服务形式丰富多元、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学科类培训明显减少、学生和家长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实现作业育人功能更加显著、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日益牢固,校内课后服务模式创新多样、特色服务品牌落地生花,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 一 )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区级统筹、学校为主的义务 教育阶段作业管理体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明确学科组、年级组、任课教师应承担的责任,确保作业难度不超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审核监督和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学科教师沟通,各科任教师要在布置作业前及时沟通,班主任负责调控,每天各年级对作业内容在学校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完成作业不超时,形成共同“减负”合力。切实规范作业布置和批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严禁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或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2.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 庭书面作业 ,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朗诵、背诵、默写等作业统一纳入家庭作业总量时间。禁止留午间作业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实现小学生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倡导学校实行每周1天无作业日 (每周三 ) 。
  3.科学设计学生作业。区教育体育局教研部门要针对作业设计组织开展相关教研活动,加强作业课题研究,指导学校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召开全区作业设计工作研讨会,开展作业设计评比,择优推广优质作业设计方案,以点带面引导各校科学设计学生作业。各中小学校要指导教师提高自主设计作业 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把握作业难易程度,设计多元的作业形式 ,切实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教学辅助功能。作业内容要注重基础、培养习惯、分层设置、强化探究、富有趣味,充分彰显“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鼓励布置分层、 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 ,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发挥好作业评价的激励作用和育人功能,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全批全改,评语恰当;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及时做好反馈,帮助学生分析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学校要定期检查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学校和家长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引导学生养成按时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指导学生科学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沉迷网络。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 二 ) 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
  6.全面开展课后服务。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要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学校和有需求学生全覆盖。探索开展寒暑假学生托管服务。鼓励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午间托管服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看护服务,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7.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 “5+2”制度。根据我区实际,各校要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家长接学生放学难和学生放学后照管难问题,按照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同时兼顾学校和教师工作量,合理确定服务时间。原则上学校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8:00,可根据实际将课后服务时段分两个阶段安排服务内容,并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尽力满足家长接学生放学的不同时间需求。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00。
  8.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 一校一案”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供学生自愿选择,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增加作业量等违规行为。加强对课后服务引入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查、备案、监管,畅通举报通道,严禁各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内外勾结,更不能把校内课后服务变成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的渠道。区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教育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拓展课后服务资源。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团校校外辅导员、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高校优秀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作为补充。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通过教师交流、城乡结对帮扶等形式 ,帮助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好课后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依规适当引进具备资质和良好声誉的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兴趣特长等不同需求。充分利用国家、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区级空中课堂资源系统,建好区、学校优质网络教育教学平台 ,不断优化完善在线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法治、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 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曹妃甸智慧教育云平台,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在线互动交流答疑,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少年宫、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 ,打造特色课后服务名片。
  10.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财政基本保障、家庭适当分担的课 后服务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省有关部门出台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和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含 寄宿制学校) 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11.完善教师激励关爱机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 ( 扬 ) 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要因地制宜探索关爱教师的新举措,通过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 下班制”、为教师子女放学后提供延时看护服务等方式,给予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更多人文关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科学制定弹性上下班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延时上、下班 ,保证规定工作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实行 弹性上下班制的教师 ,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认真上课、备课,开展教研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三 )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12.坚持从严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别由体育部门、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并制定审批设立标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审批。
  13.严控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坚决抵制行业垄断行为。
  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超时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坚决查处各类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 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留作业。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注重隐私保护,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 ( 办学许可证、法人登 记证书相关信息) 、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 、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 聘用外籍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来华工作许可证件编号),要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15.强化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确定的计价办法和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 示范文本)》,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银行机构配合教育部门对培训机构预收费银行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事项进行监测。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16.做好广告管控。严格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区内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17.规范线上培训。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时。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18.严厉查处违规机构。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严重问题机构。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低下、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 四 )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对照标准,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培育一批优质学校,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以区域内、同类别学校为主,兼顾跨地区、跨类别、跨层次学校,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学校 联盟、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实施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 一对一”或“ 一对多”结对帮扶,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教学水平。
  20.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区教育体育局教研部门要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制定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将作业布置纳入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提升课堂质效。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推进幼小科学衔接。降低考试压力 ,控制考试次数,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周考”“月考”。改进考试方法和评价制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全面实行等级制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 ,不得出现超标教学、考题超标、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21.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践性,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规范各类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坚决杜绝违规争抢生源现象。
  2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开展师德报告会、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学生家长的礼金 ( 物 ) 、宴请,严禁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信息。
  23.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明确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 ,创新协同方式,完善学校主导、家长主体、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家长要注重养成教育,培育良好家教、家风,关心孩子身心健康。教育部门要会同区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文化、科技、体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积极为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锻炼提高提供条件。广泛宣传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和教育理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四、实施保障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区委、 区政府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成立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管副局长为成员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推动“双减”工作快速开展。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 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 二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教育部门要主动担责,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双减”工作;行政审批部门应依法依规严格审批教育机构,并充分征求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通信管理等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 三 ) 强化师资保障。严格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有关要求,将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中精简收回的编制资源,向义务教育领域倾斜 ,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总量控制、市级统筹、动态调整”原则 ,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调整力度 ,盘活编制资源。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 ,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切实做到按规定使用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 四 ) 纳入质量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相关政策,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义务教育学校质量评价体系。
  (五) 加强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加大“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力度,将落实“双减”工作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履行 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要全面宣传“双减”相关政策及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家长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 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相关部门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 (含外语) 培训。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作者: 编辑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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