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针对近期全国燃气安全多起重特大事故,曹妃甸教育体育局于3月16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全区教育系统内的学校(幼儿园)餐饮场所(食堂),进行全面、彻底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五项要求:
一、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无论是区教育体育局直接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还是6所驻区高校和中专学校,无论是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还是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深入排查整治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供气管理环节和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重点排查学校餐饮场所(食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规范: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厨房用气场所,可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应与紧急切断阀联锁实现报警自动切断,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面积大于等于8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须设置集中式燃气泄漏报警控制系统,探测器应有清晰的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消防值班室或值班室;学校食堂不得使用家用报警器。排查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使用燃气是否符合以下规范:同一用气场所只能使用一种气源,且只能从一条管道进入用气场所;与供气单位签订供用气协议合法合规;供气保障单位进入学校餐饮场所燃气安检记录;学校是否明确燃气安全管理员,建立燃气安全责任制,落实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是否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燃气操作注意事项及燃气报警电话上墙。
二、六细查、一保障,深入排查整治使用管道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在排查中,在六个细查上下功夫:一是细查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使用管道燃气入户总阀安装位置是否便于操作,仪表、流量计转动运行是否正常;二是细查调压箱工作是否无异常,无燃气泄漏;三是细查管道入口是否安装电磁切断阀并正常投入使用,且电磁阀与燃气泄漏报警器连锁;四是细查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是否设置阀门;五是细查燃气调压器和计量装置安装是否便于检修、维护和更换操作;六是细查燃气引入管、用户调压器和燃气表前、燃具前等部位是否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通过六细查,落实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保障管道燃气安全。
三、查气瓶、速整改,深入排查整治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排查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情况:截至三月底,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必须全面停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对于具备条件的学校,推荐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能源。若因条件限制无法使用天然气,则应当选择使用电力或新能源厨房燃料油作为替代能源。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环保、高效的能源使用。
四、查灶具、看软管,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灶(炉)具、附件软管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排查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使用灶(炉)具是否符合以下规范: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且便于维护操作的场所;使用天然气的,应选购天然气型灶(炉)具;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选购液化石油气型灶(炉)具;灶(炉)具在关闭状态下无泄漏燃气现象;应带有熄火保护装置;不擅自安装、维修、拆除燃气用具。排查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使用的燃气软管是否符合以下规范:应使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有固定长度的、带有被覆层(黄色的明显标识)的不锈钢波纹软管;软管无老化、裂纹、变形等现象;软管不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软管长度不大于2m,严禁接三通。
五、重末端、抓落实,深入排查整治学校餐饮场所(食堂)“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每一所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一定要全员重视末端落实,不仅是院、校(园)管理层熟练掌握安全知识,还需确保所有涉及燃气使用及相关环节的教职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均能够熟悉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管理的末端落实。
对学校(幼儿园)餐饮场所(食堂)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发现学校餐饮场所(食堂)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及时移送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局、司法局等机构,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